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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调整A3通知

日期:2012年04月23日

根据教职工的申请,按照学院长清校区住宅楼分房主任委员会统一部署:

一、有购房意愿的教职工自即日(23日)起至26日上午止,可直接到总务处房产科报名申购住房,并于本月27日上午选房。

二、已购长清校区住宅有户型调整意愿的教职工,定于本月27日下午进行微调。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统一登记

由各单位、部门统一填报《申请调整户型人员登记表》。

2、房源限定

调整户型仅限于在剩余房源内调整,调整后教职工腾出的房子,不再做可调房源。

3、调整顺序

按教职工申请调整的户型类别,依据学院长清校区住宅分房《补充办法》规定的排序标准,分别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调整。

4、具体时间

报名时间:4月23日—4月26日

调整时间:4月27日下午2:00点

地 点:总务处房产科

联 系 人:陈耐萌 李传伟

联系电话:86423640 13964170316

院分房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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