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日期:2009年04月27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我院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4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加强保卫、保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劳动节。
(学院文东至长清班车执行节假日运行时间表)
院办、教务处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一篇:关于2009年度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