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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关于济南车辆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日期:2013年01月15日

全体教职工:

今天上午济南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并下发通知,为应对华北、华中及中东部持续大雾引发的重污染天气,自1月16日起,济南公务用车及社会车辆实行单双号行驶(公交车等民生保障车辆除外),具体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号1、3、5、7、9日单日出行,双号2、4、6、8、0双日出行。

温情提醒广大教职员工尽好市民责任,出行时遵守单双号规则,为早日还济南一片明净天空做出应有贡献。

本次应急措施解除时间请以政府发布通告为准。

党办院办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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