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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年09月11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工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在学校网页上转载。请各二级学院、机关分工会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结合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掀起师德建设大讨论热潮,促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2年9月10日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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