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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年06月22日
各位考生:
您们好!
山东艺术学院2011年招生计划及个别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政策规定稍有调整,各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予斟酌:
1、山东省2011年招生计划下达后,个别专业计划数有所调整;
2、个别专科专业【含装潢艺术设计(美术)、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文物鉴赏与修复)、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动画(中外合作)】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上述专科专业与美术类统考专业相对应,录取时按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附:个别专业计划调整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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