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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特 别 公 告

日期:2011年06月22日

各位考生:

您们好!

山东艺术学院2011年招生计划及个别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政策规定稍有调整,各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予斟酌:

1、山东省2011年招生计划下达后,个别专业计划数有所调整;

2、个别专科专业【含装潢艺术设计(美术)、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文物鉴赏与修复)、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动画(中外合作)】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上述专科专业与美术类统考专业相对应,录取时按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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