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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年12月22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院教师年度艺术实践工作量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对本部门教师2006年艺术实践工作量进行认真统计,并如实填写:
1、《山东艺术学院教师2006年艺术实践获奖统计表》
2、《山东艺术学院教师2006年艺术实践活动统计表》
(统计表格点击即可下载)
请于2007年1月8日前将统计结果(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节目单等)报艺术实践中心策划外联办公室,并将统计表格电子版发至:chwlbgs@sdca.edu.cn
特此通知。
艺术实践中心
200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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