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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教师艺术实践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年12月22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院教师年度艺术实践工作量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对本部门教师2006年艺术实践工作量进行认真统计,并如实填写:

1、《山东艺术学院教师2006年艺术实践获奖统计表》

2、《山东艺术学院教师2006年艺术实践活动统计表》

(统计表格点击即可下载)

请于2007年1月8日前将统计结果(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节目单等)报艺术实践中心策划外联办公室,并将统计表格电子版发至:chwlbgs@sdca.edu.cn

特此通知。

艺术实践中心

200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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