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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公费医疗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下午,接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处通知,原省直公费医疗证2013年后可继续使用,过渡期为一个月。

山东艺术学院总务处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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