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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度单位及个人获奖励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5年03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校内单位及个人获奖励情况的表彰工作,编制好《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度光荣册》,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请各单位、各部门报送2014年度单位及个人获奖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内容

2014年度本单位、本部门集体及个人获奖励、受表彰情况。

二、 报送方式

(一) 请从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目本通知下载《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度单位及个人获奖情况统计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 以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为单位集体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 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2015年3月16日下午4:00前将《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度单位及个人获奖情况统计表》纸质盖章件报送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长清校区办公楼2012室,电话:86522012;文东校区综合楼103室,电话:8642360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dbyb@163.com

附件: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度单位及个人获奖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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