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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04月17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我院教学评估要求,请收集在本单位工作的山东艺术学院毕业的校友名单(请按照附件内容填写),并收集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于时间紧迫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于2008年4月18日下午17时前将收集到的校友材料报就业指导中心,并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至limin@sdca.edu.cn。
附件1:校友统计表.xls
附件2:山东艺术学院校友登记表.doc
党委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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