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日期:2017年03月31日
根据《预算法》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对高校预算公开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开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山东艺术学院
2017年3月31日
附件:2017年山东艺术学院预算
上一篇:关于启用校园卡手机充值服务的通知
下一篇: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