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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

日期:2009年03月27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我院200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4月7日(星期二)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加强保卫、保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学院文东至长清班车执行节假日运行时间表)

院办、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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