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山东省艺术考试的号角吹响,山东艺术学院发布了2015年招生新政策。据悉,为了避免考生奔波,减少考生压力,对山东省内考生,该校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新政策主要有七方面变化,涉及报名要求、增减专业、专业方向、录取办法等,具体如下:
变化一:报名方式的变化
山东省内考生网上报名
为了避免考生奔波,减少考生压力,对山东省内考生,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变化二:招生专业、方向的变化
1、取消省内音乐学(钢琴调律)、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本科专业的招生。
2、2015年广告学本科专业暂停招生。
3、取消外省书法学、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的招生。
4、2016年起,摄影、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须达到山东省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线,方可参加山东艺术学院组织的校考;同时校考考试科目将有较大调整。
变化三:专业考试科目与要求的变化
美术学本科专业仅组织美术评论科目的考试。
变化四:新上专业
增加戏剧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的招生。
变化五:录取办法的调整
(一)执行政策方面
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文件中“要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山东艺术学院对2015年1月10日已向社会公布的《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中本科专业录取办法做如下调整,其他专业录取办法不变:
1、山东省内录取办法
|
序号
|
录取类别
|
涉及专业
|
原录取办法
|
调整后的录取办法
|
|
1
|
按结构分录取
|
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结构后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2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结构后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3
|
美术学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结构后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4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5
|
按文化成绩 录取
|
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6
|
按专业成绩 录取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表演(含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钢琴演奏、现代音乐方向)、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7
|
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
|
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210分(含210分)以上,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210分(含210分)以上,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8
|
书法学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9
|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10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11
|
表演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12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
|
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2、省外录取办法
据悉,山东艺术学院不做分省计划,针对各省高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该校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总成绩750分标准进行折算。
|
序号
|
录取类别
|
涉及专业
|
原录取原则
|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
|
|
1
|
按该校校考专业成绩录取
|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2
|
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3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4
|
表演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5
|
音乐表演(含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钢琴演奏、现代音乐方向)、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6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10分(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
7
|
按文化成绩录取
|
产品设计
|
达到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8
|
按结构成绩录取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
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基础上,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9
|
舞蹈学
|
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基础上,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二)高考成绩单科限分
1、美术学本科专业高考语文单科限90分,外语限80分。
2、戏剧学本科专业,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限110分(含110分)。
(三)录取时并列成绩的处理办法
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变化六:报考要求改变
绘画、中国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本科专业要求考生统考成绩达到210分(含210分)方可报考。
变化七:评卷模式的改变
大部分理论类专业首次实行网上评卷模式,考生需用答题卡作答。涉及专业为:
|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
1
|
美术学
|
10
|
艺术史论
|
|
2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1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3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
|
12
|
戏剧影视导演
|
|
4
|
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
|
13
|
戏剧影视文学
|
|
5
|
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
|
14
|
戏剧学
|
|
6
|
数字媒体艺术
|
15
|
舞蹈学
|
|
7
|
广播电视编导
|
16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
|
|
8
|
摄影
|
17
|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
|
|
9
|
艺术设计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