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院):
请对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相关材料于4月2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huangfang@sdca.edu.cn 逾期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同时将申报书、综合说明材料一式四份(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主讲教师现场教学录像刻成光盘3份一并报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予以评选,推荐2-3门课程报省教育厅参加山东省精品课程评选。
教 务 处
2006年4月11日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