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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请按下列顺序进行报名:
一、 音乐表演类进入复试的考生要进行体检。
二、 首先请检查你的报名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县、区所发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三、 持上述材料到报名处验印。
1、 未在当地招生办公室领取艺术报考证者。
2、 无身份证、户口簿(因年龄不够未办理身份证)原件或无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身份证者。
(注: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丢失未及时补办者,报考我院时需要考生与我院招办签定协议书,七日内由本人持补办的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核对认证。考生持此协议书在该专业报名结束前2小时办理验印报名手续。如不能履行协议,考试成绩按作废处理。)
四、 到收费处交纳报名考试费,理科考生只能报考艺术设计、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五、 持交费凭据到信息处领取我院专业准考证。
1、 考生须在交费凭据反面写上所报专业及姓名,避免报错专业。
2、 核查自己专业准考证的信息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存根上签名。
3、 拿到专业准考证后,音乐类各专业及美术类有笔试考试的专业考生要认真核查准考证号及所附条形码是否一致。
六、 考生持自己确认签字后的准考证到盖印处加盖钢印。
1、 将存根留盖印处。
2、 准考证由考生妥善保管(条形码也由考生自己妥善保管,以备参加专业考试和理论考试时使用,不得丢失。)
七、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发给文化课通知书。
欢迎同学们踊跃报考我院,祝你成功!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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